成都商報訊(記者 王冕)彭州市教育局近日出台最嚴“禁補令”。禁止教師在校內外租房或在家中辦補習班;禁止教師相互介紹家教生源……八條禁令,將有償補課、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的各種形式一網打盡。
  八條禁令包括:禁止教師在校內外租房或家中辦班補課收費或變相收費;禁止教師利用午休或延長下午放學和晚自習時間以及其它在校休息時間,給學生補習功課,輔導作業收取補課費或作業批改費;禁止教師舉辦或參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禁止教師私自在民辦教育機構或社會團體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中兼課並領取報酬;禁止教師相互介紹家教生源或為社會其他人員介紹生源並從中獲利;禁止教師向學生收取試卷費和考試費;禁止教師以提高學習成績為由,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和其他學習用品;禁止任何學校或教師以家長委員會的名義向學生收取費用。
  從下月開始,教育局將對舉報和投訴進行調查。對公辦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一經查實,將分別給予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撤銷教師資格等處分,並扣罰獎勵性工資或津貼。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所在學校及主要負責人兩年內不得評優評先。教師一年內連續被舉報有償補課並查實的,給予開除處分。“連續指的就是兩次。”教育局人士補充說。對優秀教師、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除相應處理外,還將收回當年對應獎勵,取消稱號,兩年內不得評優晉級。  (原標題:彭州最嚴禁補令出台 老師一年內兩次有償補課 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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