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外遇 “教訓”情夫致死
  男子一審判無期
  本報訊 得知妻子外遇,丈夫十分不滿,要求妻子約出情夫讓自己“教訓”一頓,妻子感覺情夫對自己逐漸冷淡,竟然應允。丈夫糾結三名同伙圍毆赴約的情夫,致其命喪。近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此案,夫妻二人及其餘三人均因犯故意傷害罪獲刑,其中丈夫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妻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 胡坤坤
  情夫赴約遭埋伏 命喪南渡江邊
  2013年,龍某與唐某祿通過QQ聊天相識併發展成情人關係,同年8月份龍某的丈夫萬某州發現了妻子的婚外情,便要求龍某將唐某祿約出進行“教訓”。龍某因唐某祿當時對其逐漸冷淡,遂予以應允。萬某州聯繫在廣東惠陽的萬某海,讓其找人到海口“教訓”唐某祿,並匯款1500元給萬某海等人作為路費。萬某海聯繫被告人楊某、李某軍,三人於同年8月13日到達海口。
  2013年8月15日22時許,龍某將唐某祿約至海口市瓊山區濱江路與鳳翔路交叉口南渡江邊河堤處。事先攜帶刀具、木棍等凶器埋伏在該處的萬某州、萬某海、李某軍、楊某對唐某祿進行圍毆。唐某祿被打後跑下江堤,萬某州、楊某在後緊緊追趕。在追趕過程中,楊某從萬某州手中拿過水果刀,追上唐某祿後,楊某持刀刺中唐某祿左大腿外側,萬某州用木棍毆打和腳踢等方式侵害唐某祿頭部、胸部等處。唐某祿在南渡江邊的草叢中死亡,歿年29歲。
  犯故意傷害罪 丈夫被判無期
  近日,海口中院依法公開對該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人萬某州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楊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萬某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被告人李某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被告人龍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宣判後,被告人萬某州表示要上訴。  (原標題:不滿妻外遇 “教訓”情夫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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